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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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9名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佚名点击数:发布时间:2021-07-18 01:59:11


衡水市公安局现委托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名(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衡水市户口),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25周岁(计算机、中文专业可放宽至28周岁)。

4、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精神病史,矫正视力1.0以上,身高在170厘米以上。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法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已与其他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人员不能参与报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日至11月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报名地点:衡水市桃城区胜利东路169号京华大厦7层衡水市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报名方法: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在报名期限内,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本人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标准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报名费用于考务、考场、试卷费用,报名时间截止后不退),前往衡水市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领取《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不发放学习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1日9:00-10:30分。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生回答评委问题,总分100分。仪表举止气质(5分)、积极乐观主动心态(15分)、应变控制能力(25分);沟通表达能力(25分)、综合分析能力(20分);综合评价(10分)等六个方面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的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理。

(四)政审。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进行。

(五)公示。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六)聘用。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2年聘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衡水市公安局。试用期内每月发放工资2000元,缴纳工伤保险;试用期满每月按照市区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招聘纪律

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18603189978   0318-2176161   0318-2889981

招聘公告解释权由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

衡水公安局             

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日